南方日報訊(記者 謝慶裕)《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》(下稱《預案》)今日在廣東省政府網站發佈。根據《預案》,當啟動區域I級響應時,將採取嚴格的強制性措施,包括: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,黨政機關和企事製冰機價格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%-50%,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%-30%。
  在I級響應的健康防護措施烤肉上,則要求中小學停課,有關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。
  分管副省長任房屋貸款應急領導小組組長
  去年8月,省環保廳公開了預案的《征求意見稿》並公開征求意見,隨後經過多輪論證與修改,《預案》於今年1月8日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性通過,近日由省政府借錢辦公廳正式印發。
  《預案》規定,發生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大氣重污染,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(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),負責統一領導、指揮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。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,副組長為省政府製冰機維修分管副秘書長,省環境保護廳廳長,省氣象局局長。
  此外,包括省發改委、經信委、教育廳等25個相關省直部門、相關機構為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。
  I級響應時強制執行8條減排措施
  《預案》規定,珠三角區域三分之一以上面積且50%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嚴重污染為重度污染(Ⅱ級)事件,珠三角區域三分之一以上面積且50%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重度污染,為嚴重污染(I級)事件。按大氣重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、範圍,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、Ⅱ級兩個等級。
  Ⅱ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措施,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願採取措施,減少污染排放,建議性控制措施。
  I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。其中,I級健康防護措施要求中小學停課,有關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。
  I級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共八條,包括,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,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%-50%。
  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%-30%,對國控、省控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派遣督導員進行駐廠監管。每天增加清掃保潔作業2次-4次,灑水次數不少於6次;所有建築施工停止作業,禁止各類非金屬礦物的挖掘和開采;煤堆、料堆、灰堆、礦場等要100%覆蓋,裸露場地要保持濕化。
  加強城鎮管理,禁止露天直接焚燒廢棄物,嚴禁明火燒烤,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  有岸電的港區內所有泊船必須使用岸電,嚴禁使用船電,禁止船舶的原油洗艙、驅氣作業。停止一切裝修、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。
  氣象部門根據條件適時採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。
  採取減輕或者消除大氣重污染的其他有效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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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王春宇  (原標題:珠三角重污染應急預案發佈 I級響應公車封存3到5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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